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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公示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特需医疗服务相关收费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7      阅读次数: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体检服务需求,合理高效地利用医疗资源,不断完善、提升体检服务品质,根据医疗服务市场发展现况,我院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推出“特需体检咨询”服务。为完善价格监督管理机制、收费公开透明、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根据《宁波市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甬价费〔200098号、甬财政综〔2000171号)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现将特需项目予以公示。

收费公示期10日(2022518日——527日),届时我院将按公示标准执行收费,合理、规范、有序地开展服务。执行中如遇有关特需服务价格项目政策性调整、医疗服务市场供需变化以及人员物资设施成本变动等情况,我们将适时动态调整,并及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共建和谐医疗环境。

价格监督科室:财务部    电话:58993026

 

 

附表: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部分特需医疗服务价格公示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计价说明

TZJA0004

特需自选体检服务

除婚前健康体检、驾驶员体检、入托入学体检、从业人员体检、游泳体检、产前产后体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要求参加的体检以及为院内住院、门诊病人进行的体检以外,由需方自愿选择的优质、全面的健康体检服务。要求开展该项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完善的体检办法,对体检的场地、内容、对象、医护人员以及有关费用标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要求由副高以上医师开展体检,护理人员全程陪同,引导和代办有关服务。

浙价费[2000]10



特需服务立足自愿原则,医患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就提供的各种符合规定的特需医疗服务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各自职责。为患者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医疗服务。

TZJA000401

特需专项咨询

专项检查特需体检陪同:检前专家咨询,根据客户情况选择专项体检项目,例如无痛胃肠镜、核磁共振检查等;协助预约检查时间,如有需要对接专家检查医生(根据专家级别需另收费);领取所需药物和检查告知单知情同意书等,提前给客户并告知客户药物使用方法及检查前注意事项;检查当日专人陪同;检后安排专家解读报告并享受后续诊治绿色通道。

同上

人次

200

同上。

 

TZJA000402

特需个性化咨询

全身检查特需体检陪同:检前专家针对客户之前体检情况制订个性化体检项目;若有特殊检查项目,如无痛胃肠镜、核磁共振检查等,协助预约检查时间,领取所需药物和检查告知单知情同意书等,提前给客户并告知客户药物使用方法及检查前注意事项;体检当日专人陪同,检中发现重要异常结果,当场给予检中门诊咨询,制定进一步诊疗方案;检后安排专家解读报告并享受后续诊治绿色通道。

同上

人次

500

同上

TZJA000403

特需专家团队咨询

专家团队针对客户要求上门指定个性化体检项目,预约体检日期,检查当日专人陪同,检后优先安排专家解读报告(上门、电联等)并享受后续诊治绿色通道。

同上

1000

同上

注:特需医疗服务项目需自费支付。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

20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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